我国近年来城市内涝呈现发生范围广、积水深度大、滞水时间长的特点,这直接反映出目前城市排水管网覆盖率、设施排涝能力低等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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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需要探寻与水共生的和谐方式,而“海绵城市”就提供了“化刚为柔”的治水方式,把水患威胁转化成城市更新的契机。


在不断推进“海绵城市”建设的过程中,2015年4月,国务院又印发了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(国发〔2015〕17号)》,简称水十条:要求用10年左右的时间,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,特大型城市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提高至3-5年,内涝防治重新期提高至50-100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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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围绕建设“全球城市”和“科创中心”的城市规划目标,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,增强预防与应对极端性灾害的能力,提升防灾设施建设标准,加强防汛除涝等领域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城市安全防范水平。目前,深层隧道系统埋深大,可充分利用城市深层地下空间,直接穿越低层建筑,避免大量征地和拆迁,有些地方还可以根据需要,与交通或其他市政管线在空间上实现共享,成为可行的选择之一。 在兼顾工程的示范性、实效性和操作性前提下,先行实施苏州河调蓄管道工程,而这也是契合“大海绵概念”的一项民生工程。